Lindee Wong

气候与生物多样性主任

文森特-勒梅特尔

私人债务 ESG 主管

去碳化、债务和最后期限:私人债务与净零目标

继 2022 年上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之后,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纷纷响应加快气候行动步伐的紧急呼吁。特别是,各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承诺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许多大型企业公开宣布要在 2050 年前实现净零排放。我们认为,经济去碳化已成为全球的当务之急。

为了将全球变暖控制在 1.5 摄氏度以内,同时实现零超调或有限超调,与 2019 年的基线相比,我们需要在 2030 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43%,在 2040 年之前减少 69%,在 2050 年之前减少 84%。全球二氧化碳净零排放需要在 2050 年代初实现。因此,我们必须强调,我们正处于关键的十年,必须采取足够的行动,才有机会实现这一共同目标。不幸的是,在全球、国家、部门和地方各级实现净零排放的竞赛正在取得逐步进展,最近的估计表明,我们都没有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根据 Argus-BCG 2023 年中型市场气候转型晴雨表,仅有 11% 的中型市场公司宣布已 "大力投资",根据事先制定的详细气候战略(包括详细的碳足迹和去碳化路线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我们认为,如果不在全球范围内采取强有力的企业减排协调行动,就无法实现净零排放目标。脱碳战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因为一家公司的范畴 3 排放与另一家公司的范畴 1 和范畴 2 排放相关联。我们相信,对温室气体排放和这些活动的生态影响负有共同责任的金融部门,可以发起并协调全球行动,确保资本的分配方式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

因此,本文件探讨了部署私人市场投资,特别是私人债务资本,以支持企业在大规模及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理由。